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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律师查询外商投资企业兼并、分立、股权重

发布时间:2019/04/18 18:32
   一、业务概述
  外商投资企业兼并、分立、股权重组后企业的各项资产、负债和股东权益,应按兼并、分立、股权重组前企业的账面历史本钱计价,不得以企业为完成兼并、分立、股权重组而对有关资产等项目停止评价的价值调整其原账面价值。凡兼并、分立、股权重组后的企业在会计损益核算中,按评价价调整了有关资产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或摊销的,应在计算申报年度应征税所得额时,按下述办法之一停止调整:
  1.按实逐年调整。对因改动资产价值,每一征税年度经过折旧、摊销等方式实践多计或少计当期本钱、费用的数额,在年度征税申报的本钱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,相应调增或调减当期应征税所得额。
  2.综合调整。对资产价值变动的数额,不分资产项目,均匀分十年,在年度征税申报的本钱、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,相应调增或调减每一征税年度的应征税所得额。
  以上调整办法的选用,由企业申请,报主管机关批准。企业在办理年度征税申报时,应将有关计算材料一并附送主管机关审核。
  二、法律根据
  《国度总局印发〈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并、分立、股权重组、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置的暂行规则〉的通知》(国税发[1997]71号)
  三、征税人应提供主表、份数
  《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申请审批表》,2份
  四、征税人应提供材料
  1.企业兼并、分立、重组的有关合同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
  2.企业兼并、分立、重组后的帐务处置办法
  3.企业兼并、分立、重组时的注册会计师的评价报告原件及复印件
  4.企业兼并、分立、重组时*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
  5.企业依照选定的调整办法停止调整的计算材料
  五、征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请求
  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时报送。
  六、机关承诺时限
  提供材料完好、填写内容精确、各项手续齐全,契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,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;本涉税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  七、工作规范和请求
  (一)受理环节
  1.审核、录入材料
  (1)审核材料能否齐全、合法、有效,《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申请审批表》填写内容能否完好、精确,签章能否齐全;
  (2)审核《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申请审批表》填写内容与附报材料能否相符;
  (3)契合条件的将企业申请信息录入系统,同时制造《文书受理回执单》(CTAISV2.0)或《文书通知单》(CTAISV1.1)交征税人;
  (4)征税人提交材料不齐全或《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申请审批表》填写内容不契合规则,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征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。
  2.转下一环节
  审核无误后,将征税人报送的一切材料转下一环节。
  (二)后续环节
  承受上环节转来的信息材料,主要审核以下内容:
  1.审核企业兼并、分立、重组前后的帐务材料,确认其历史本钱的真实性;
  2.审核企业提供的由注册会计师的评价报告,确认其评价价值的真实合理性。
  依据审核结果停止审核审批,肯定审批结果,将盖章、签署审批意见的《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申请审批表》返还征税人一份,并将有关材料归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