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锡市讨债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
发布时间:2019/04/18 18:30
一、业务概述
从事消费、运营的征税人应当在注销后将其财务、会计制度或者财务、会计处置方法报主管机关备案。征税人运用计算机记账的,应当在运用前将*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、运用阐明书及有关材料报送主管机关备案。
二、法律根据
《中华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条
《中华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施行细则》第二十四条
三、征税人应提供主表、份数
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》,1份
四、征税人应提供材料
1.财务、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方法
2.财务会计核算软件、运用阐明书(运用计算机记账的征税人)
五、征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请求
从事消费、运营的征税人应当自注销之日起15日内,将其财务、会计制度或者财务、会计处置方法报主管机关备案。征税人运用计算机记账的,应当在运用前将*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、运用阐明书及有关材料报送主管机关备案。
六、机关承诺时限
提供材料完好、填写内容精确、各项手续齐全,契合条件的当场办结。
七、工作规范和请求
1.受理审核、录入材料
(1)材料能否齐全、合法、有效,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》填写能否完好精确,能否齐全,与附报材料能否分歧;
(2)纸质材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,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征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;
(3)审核能否逾期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事项,如逾期办理则停止违法违章;
(4)经系统录入征税人的财务、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会计核算软件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