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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好律师农妇"佛堂"内开"诊所"装神医 诈

发布时间:2019/04/18 18:24
  在本人的住处开设“佛堂”,并在这个“佛堂”内以本人“精深”的“医术”给前来拜佛的人“治病”,并设置“民族大事业”谎称能高报答钱财。近日,被告人陈某婵被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依法以罪判处一年三个月,并处分金。
 
  2012年4月7日,66岁的邓女士因本人身体不舒适,听邻居说认识一个医生,医术高明。经人引见,邓女士去到佛堂找到邻居口中的“陈医生”即被告人陈某婵。陈某婵是一名乡村妇女,不断以务农为生,她的丈夫是一名医生,在日常生活中向丈夫学过一些医学,懂得一些医学原理,但她自己没有相关的医生执业资历。“陈医生”叫邓女士到医院拍了头部CT, 在看过结果后,对邓女士说:“你患上了脑血管硬化脑阻塞,我开些西药给你吃和帮你打支针,假如你坚持来这里治疗,你的病情快则要一、两个星期,慢则要一、两个月才干康复,药费要4000元,还要交6000元作为参加‘民族大事业’的费用。”陈某婵对邓女士说:“‘民族大事业’是将唐宋元明清年代时分一些长老留下来的大量财富找回来,然后用来开展社会事业。你来我处看病,要交钱参加‘民族大事业’,还要照相,照相费用100元。假如我们的‘民族大事业’胜利,到时会分钱、分房、分车给你们。”邓女士在“陈医生”的一番游说之下,为了能俭省医疗费治疗病痛,又觉得有赚钱的时机,于是她置信了“陈医生”的话。由于当时邓女士身上钱带得不够,邓女士从银行里取了20600元钱,把 10000元交给了“陈医生”。之后陈医生的助手炒熟了一些药帮邓女士敷在头上,还煲了一些中药给她喝,“陈医生”给她注射了静脉针剂。治疗期间,邓女士又将手上的10000元人给了“陈医生”。
 
  在“陈医生”家中住的时分,邓女士每隔几日就要拜一次佛。吃了“陈医生”开的药,“治疗”了近10天后,觉察治疗无效、觉得受骗上当的邓女士请求结算费用回家。回到家后,邓女士的儿子晓得此事,及时揭露了此案。
 
  据查,此前,在2004年5月,被告人陈某婵在深圳市认识了50多岁信佛的被害人阿霞,其同样以交钱参加“民族大事业”组织会有高报答为由,骗得阿霞7000元。
 
  以为,被告人陈某婵忽视国度法律,虚拟事实别人财物,骗得钱共27000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罪。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婵的立功事实分明,证据的确、充沛,指控的罪名成立,遂按照《中华共和国刑法》规则,以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婵一年三个月,并处分金。